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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輻射對人體的作用是一個極其復雜的過程。人體從吸收輻射能量開始,到產生生物效應,乃至機體的損傷和死亡為止,涉及許多不同性質的變化。
在輻射的作用下,人體內的生物大分子,如核酸、蛋白質等會被電離或激發(fā)。這些生物大分子的性質會因此而改變,細胞的功能及代謝亦遭到破壞。實驗證明輻射可令DNA斷裂或阻礙分子復制。此外,人體內的生物大分子存在于大量水分子中,當輻射作用于水分子時,水分子亦會被電離或激發(fā),產生有害的自由基(如 OH-1、 H+ 自由基等),繼而使在水分子環(huán)境中的生物大分子受到損傷。
雖然輻射可能對人體造成損傷,但如劑量不高,機體通過自身的代謝過程對受損傷的細胞或局部組織進行修復,這種修復作用程度的大小,既與原初損傷的程度有關,又可能因個體間的差異而有所不同。
了解輻射對人體不同器官所造成的危害,可有助制定各種輻射防護措施以保障人民健康。
【輻射危險度】是輻射對健康的危害的一種定量量度,它是評價輻射危害和制定各種劑量限值的必要數據。下表列出輻射對人體不同器官引致致死癌病的發(fā)生率。下表的危險度只是一些粗略估計,到目前為止,有關輻射效應與劑量的關系的資料還是非常貧乏,尤其缺乏人群在小劑量及低劑量率時的資料。因此危險度分析是推測性的,所根據的數據和數據主要來源于一戈以上單次照射的結果,而且有一定的不確定性,所以在應用時要留意其局限性,不能視其為的或不變的數據。
器官 | 致死癌病的發(fā)生率 |
膀胱 | 30 |
紅骨髓 | 50 |
骨表面 | 5 |
乳腺 | 20 |
結腸 | 85 |
肝 | 15 |
肺 | 85 |
食道 | 30 |
卵巢 | 10 |
皮膚 | 2 |
胃 | 110 |
甲狀腺 | 8 |
其余器官 1 | 50 |
總計 | 500 |
1 其余器官包括: 腎上腺,腦,大腸上部,小腸,腎,肌肉,胰,脾,胸腺和子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