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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水平放射性廢物
廢物中短壽命放射性核素活度濃 度較高,長壽命放射性核素含量有限,需要長達幾百年時間的 有效包容和隔離,在具有工程屏障的近地表處置設施中處置。 近地表處置設施深度一般為地表到地下 30 米。
低水平放射性廢物的活度濃度下限值為極低水平放射性廢物活 度濃度上限值,低水平放射性廢物活度濃度上限值見表 2。
表 2 低水平放射性廢物活度濃度上限值
放射性核素 半衰期 活度濃度
Bq/kg 碳-14 5.73×10 3a 1E+08
活化金屬中的碳-14 5.73×10 3a 5E+08
活化金屬中的鎳-59 7.50×10 4a 1E+09
鎳-63 96.0a 1E+10
活化金屬中的鎳-63 96.0a 5E+10
鍶-90 29.1a 1E+09
活化金屬中的鈮-94 2.03×10 4a 1E+06
锝-99 2.13×10 1E+07
碘-129 1.57×10 7a 1E+06
銫-137 30.0a 1E+09
半衰期大于 5 年發(fā)射α粒子的超鈾核素 4E+05(平均) 4E+06(單個廢物包)
表 2 中未列出的放射性核素,活度濃度上限值為 4E+11Bq/kg。 含多種放射性核素的廢物,活度濃度上限值按照本分類方法第 八條規(guī)定的計算方法確定。 低水平放射性廢物來源廣泛,如核電廠正常運行產生的離子交 換樹脂和放射性濃縮液的固化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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